大庆市龙凤区将2023-2024年采暖期热费补贴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
审核、公示时间
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
申报流程
1、申请。 市属无固定补贴渠道的离退休等人员和市区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携带申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村进行申请,再由社区、村上报街道办事处、龙凤镇人民政府。区属无固定补贴渠道的离退休等人员居住在龙凤区的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社区、村进行申请,居住在其他区的由区供热办指定社区进行申请。
2、初审。 街道办事处、龙凤镇人民政府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龙凤区城管局供热办。
3、终审。 龙凤区供热办按照《大庆市市区部分离退休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采暖补贴管理办法》对市、区符合救助人员进行终审,最后将终审合格名单报龙凤区区政府和市城管局。
4、因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被纳入补贴范围的,被查出后取消申请人补贴资格,并追回已领取的补贴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3-2024年采暖期热费补贴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大庆市市区部分离退休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采暖费补贴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庆政办规〔2021〕14号)文件规定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