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原县中风险区的通告(第7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组分析研判,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8月31日21时起,将原州西路5号百信大药房、县城中街18号人人乐超市、原州西路4号住建局家属楼、茹河街3号百佳超市、原州中街51号1栋1-105百姓源大药房、原州西路1号新润发超市整栋、原州中路27号1栋1-103oppo手机店、南环路23号1栋1-106辣妹子麻辣烫店、原州西路7号2栋1-104西城小超市、原州中路20号医药商贸大厦整栋、莲池路17号1栋好又多超市、茹河北路43号10栋1-105京都华联超市、原州中路6号1栋1-102蜜雪冰城、水荫街56号1栋1-109霞之美理发店、莲池路8号雍城天悦小区、茹河西路3号秦园子廉租房小区、原州中路2号1栋新万达商场、原州中路16号3栋1-108百货大楼、孟坝镇孟坝法庭、孟坝镇华赋酒店、平泉镇姚川行政村刘坪自然村、原州东路34号百货粮油蔬菜综合门市、城关镇五里沟行政村贾山自然村平安驾校、忠恕街2号1栋庆阳联威商贸有限公司、水荫街3号1栋1-03人寿财险公司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解封不等于放松。请广大市民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让我们共同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