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放宽学历条件
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放宽年龄条件
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四)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有关技能型人才入户政策
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