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提升“早发现”能力,4月7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检测价格和疫苗注射结算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4月8日起,核酸、抗原检测价格再次下调。
《通知》规定,新冠病毒检测价格调整具体为:
珠海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价格降至每人份20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28元;
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6元,不得收取试剂费用;
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降至每人份5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每人份15元。
《通知》指出,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限,发热门诊急诊患者6小时出结果,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等人群,原则上12小时出结果,愿检尽检人群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