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截至17:00)】入境澳门最新检疫措施
因应广东省中山市疫情变化,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4条及第9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自7月23日21时起,所有2021年7月19日后14天内去过广东省中山市的出入境人士,均须出示48小时内作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出示该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可被拒绝入境,而澳门居民则可自行折返或须在指定地点接受检测并等待检测结果。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具以下旅居史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更新日期:2021年7月23日(截至下午5时)
1.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
2.所有在7月14日或之后曾在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禄口国际机场逗留并在7月21日上午6时后入境。
温馨提示
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如符合以下条件,内地往返澳门都不须隔离:
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非附表所列地区);
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
持有效入境签注;
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
而自7月23日21时起,所有2021年7月19日后14天内去过广东省中山市的出入境人士,均须出示48小时内作出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