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起取消乘搭浙江温州来澳航班入境须持72小时酸检测报告措施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及浙江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6月25日18时起,取消乘搭浙江省温州来澳航班的入境人士,登机时须持有72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措施。
但仍须持有由卫生当局或内地认可的合资格机构发出的7天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
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居民,如符合以下条件,内地往返澳门都不须隔离:
入境澳门前14天内身处内地低风险地区;
入境澳门前21天内未曾到过外国、台湾地区且28天内未到过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泊尔或巴西;
持有效入境签注;
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澳康码/纸本);
经粤澳口岸通关人士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