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娱乐场所解除关闭措施最新消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澳门部分娱乐场所于10月6日凌晨0时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第24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25条第一款(7)项的规定,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自2021年10月6日凌晨0时起,关闭根据10月26日第47/98/M号法令及4月1日第16/96/M号法令规定的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蒸气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
自8月18日零时起,解除第11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所采取的关闭部分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娱乐场所包括: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蒸气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等。
拓展材料:
教青局要求自8月6日后,所有从广东省以外返回澳门、珠海或中山居住地的学生及教职员工,必须于学校开学日前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并出示有阴性核酸检测结果的绿色健康码,才可回校上课或工作。另外,高等院校现时实行线上授课,倘若准备恢复面授教学,也须按上述规定。
教青局将会向各所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学校发出公函,详细公布上述有关开学或复课的措施,并要求学校于复课前掌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健康情况及离澳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