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洪湾中心渔港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洪湾中心渔港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实施围合式管理。所有进出洪湾中心渔港的船只、车辆和人员实施防疫管控。洪湾中心渔港设立港池管理区,实施围合式管理。
二、实行渔船预约进港管理。渔船实行预约进港管理,进港渔船必须有21天不间断的正常航迹,在指定位置停靠接受检查,船上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粤康码、行程卡,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查通过方可进港生产作业。渔船进港预约电话为0756-8803126/8809629,洪湾渔港现场设有免费核酸采样点。
三、加强渔船人员检查。进港船只船上人员须接受渔政、公安、边检、防疫部门的检查。
四、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船上人员从陆路离开港池管理区,须持连续3天核酸阴性证明。从陆路进出渔港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