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
《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
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
同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做好圾分类必须要完善分类处理系统。《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
各区(功能区)2020年底前配套建设可回收物分拣转运中心;
分期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回收体系和收集处置网络。
同时,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物等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