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澳门电子消费卡发放对象(澳门2020年度现金分享开始发放)

社会热点2022-09-09 03:00:16未知

2020澳门电子消费卡发放对象(澳门2020年度现金分享开始发放)

  澳门电子消费卡发放对象

  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已持有第一期消费卡的居民,可于7月27日至12月14日期间,直接持卡到全澳包括政府部门、银行、社团及企业在内190个服务地点的加值机拍卡加值,无须事先登记或预约。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加值,拍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

  第二期消费补贴不设补发,且仅可用于购买货品或服务,并不得使用的用途或场所与第一期消费补贴的规定相同。消费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兑换为现金

  澳门消费卡资格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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