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泰和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9月8日19时20分,泰和县疾控中心接到青原区疾控中心密接协查工单,工单提示谢某某(男,45岁)9月5日在青原区贸易广场与新冠肺炎阳性人员有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谢某某已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接种2剂次新冠疫苗,9月5日、6日、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身体状况无异常。
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谢某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9月5日 谢某某驾驶货车(车牌赣D8935C)在青原区贸易广场装货,10时左右离开返回泰和县,途中在吉安县凤凰镇停留,下105国道在一转角处与好又多超市工作人员对接(一女性,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前来接腐竹);11时26分再次启程返回泰和县,12时59分在105国道吉安县与泰和县界防疫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13时40分左右到达螺溪镇家中;到家后开始卸货送货,将货物装到自家电动三轮车后送往螺溪镇圩镇、南冈口村和南溪乡圩镇各商店中,送货直至傍晚18时左右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6日 上午10时16分在螺溪镇三都村党群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居家未再外出。
9月7日 白天均在家中未外出,晚餐后19时左右在家附近散步。
9月8日 8时36分在螺溪镇三都村党群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样,上午前往石山乡圩镇接了一批货,自诉未与人接触,货装回家中后未再外出;19时20分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21时闭环转运至我县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请与该名密接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或县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泰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0796-8638384
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796-53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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