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全国哀悼(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全国哀悼日)

社会热点2022-09-09 18:49:09佚名

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全国哀悼(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

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4月3日

  扩展材料

  一、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二、活动安排

  广大未成年人可登录珠海文明网“网上祭英烈”栏目(网址:http://gdzh.wenming.cn),积极参与网上祭拜并签名寄语留言,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撰写感言体会,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从小立志为实现伟大梦想而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本文标签: ,国务院  ,先烈  ,肺炎  ,疫情  ,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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