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结合香洲疫情防控实际,经研究,通告如下:
一、仅能提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可营业,但供外卖或外带打包,不得提供堂食、桌餐。
二、证照齐全、达到防疫要求的理发店可有序营业,但顾客须提前预约。
三、美容、美甲、保健按摩(含足浴)等经营场所按分级防控要求暂缓营业。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营场所内保持通风、每日消毒,进出人员需检测体温、佩戴口罩,不得出现人员聚集现象;不得安排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返珠14天以内的员工上岗;发现员工或顾客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