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程序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现对我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程序作如下调整:
将原定的备案核准调整为报备承诺制,企业向香洲区复工备案平台提交符合要求的备案表及承诺书即视为完成报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复工复产。各企业须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等“五个到位”,复工后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防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检查。
取消原定的开工前现场复核,改为复工事中、事后的检查、抽查,由政府有关单位开展检查、抽查工作,请予积极配合。各政府有关单位要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创造条件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香洲区复工备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