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南通市将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南通市市区、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执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具体项目有:
(1)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
(2)奖金: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奖金;
(3)补贴:包括自1979年以来历次实行的各种价格补贴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等。
(4)私营企业、雇工个体工商户等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性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