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3.59元调整到3.85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2.99元调整到3.25元。
二、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11.23元调整到11.71元,老用户每立方米从9.23元调整到9.71元。
三、你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
四、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
五、本通知自2021年4月26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附件: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6日
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自2021年4月26日起执行
项目 | 销售价格(元/立方米) | 备注 | |
新用户 | 老用户 | ||
居民管道 天然气 | 3.85 | 3.25 | |
居民管道液化 石油气 | 11.71 | 9.71 |
说明:
1.老用户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合同)燃气管道建设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
2.老用户优惠数量继续有效,老用户在优惠数量用满后,按新用户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