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可按规定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补缴。相关补缴业务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完成后,视同正常缴存,该补缴时段可计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社会热点2022-09-10 06:37:54佚名
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可按规定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补缴。相关补缴业务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补缴完成后,视同正常缴存,该补缴时段可计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