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捕捞机动港澳流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
2、申请主体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渔业船舶证书
4、渔船发生拆解、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 灭失等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进厂拆解、灭失以及恢复生产等证明材料。
5、申请主体本人无法前来申请油价补贴,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书面委托、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到现场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计算在本款规定的期限内。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入口: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