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
1.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发放节日补贴;
2.为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购买商业保险;
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补助,提高保障水平。
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山区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