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流程:
1、填写《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2、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定点医院审核,所提供资料不足以判断是否达到申请病种条件的,需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检查予以确认;
3、经指定定点医院加具相关诊断及审核意见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4、符合准入条件的,于审批后次月开始享受相关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另外,参保人在患病住院期间也可申请享有特定病种资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参保人在参保地患病住院时,向住院所在科室申请门诊特定病种资格,由医院根据患病情况初步核定是否达到条件,核定后由医院统一提交相关资料送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保人。
如果参保人在市外医院住院治疗后申请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的,申请参保人(或委托人)可持有关资料到参保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或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由经办机构移交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审批通过后将电话通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