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人民在祥和、愉快的气氛中欢度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区政府《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作如下通告:
一、阳东中心城区禁止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二、阳东中心城区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凡违反规定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