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居住证延期如何办理?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
1、延期6个月以下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并核对相关材料后,登陆信息系统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2、延期7个月至3年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延期时长审核2019-01-18
材料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登陆信息系统对有效期限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证无需更换。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补充材料或者依据现有材料确定延长的期限。
注意
根据现行管理规定,居住证不能提前办理续签,需待有效期限届满才能办理续签。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居住证续签,可由您提出书面委托,被委托人可持您出具的书面委托、您本人证件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延期6个月以下的,当场办理;延期7个月至3年的,最长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