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所有来(返)清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内外来(返)清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清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或企业、货主单位)主动对接,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清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我市对所有抵清货车司机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司机可凭行驶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站场、公路出口处或社区设置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司机须持粤康码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作业场所。凡来自或途经疫情严重省份以及行程码带*的司机,原则上不下车,由接货方负责卸货后,立即离开作业场所。
对于粤康码绿码但未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未在抵清后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的,社区三人小组应立即安排抗原筛查+核酸采样,并对该类人员进行临时管控,抗原筛查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作业场所。对于健康码异常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排查管控措施。
三、外地司机“非必要不留宿”,完成作业后立即离清,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确需留宿的,由社区安排居住在集中隔离场所(费用自理),严格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并按规定时间间隔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从省外和省内涉疫地区返清的本地货运司机如需留宿,须于返回当日向社区报备,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四、货运企业、货主单位等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进入场所的外来货车司机的测温扫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司机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保安、装卸员工等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或尽量减少与司机的直接接触。作业场所(物流园区、货运站场)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休息室或厕所给涉疫地区来(返)清货车司机临时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杀工作。
五、对不按要求报备、不服从管理以及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扩散后果的企业或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