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回清远核酸隔离政策
【近14天有省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
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清,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情形一:有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9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5、14天检测核酸)”,前5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情形二:无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第1、3天检测核酸)+11天自我健康监测”,原则上前3天实行“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省内高风险地区】
高风险地区
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
高风险地区及参照管理地区所在地市
(1)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检测核酸:
(2)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检测核酸
【省内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
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检测核酸
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及参照管理地区
(1)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检测核酸
(2)“四个一”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
【省内低风险地区】粤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