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浙江回清远需要报备吗?
以下区域需要报备!
2月20日(含)以来浙江省衢州市;
3月1日(含)以来浙江省杭州市;
2月19日(含)以来浙江省嘉兴市;
2月17日(含)以来的浙江省温州市;
尤其是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阳性个案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主动报备相关情况(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如有疑问,可咨询0763-12345。(以咨询信息为准)
清远疾控别提醒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两剂次,且满6个月及以上者,赶紧接种第三针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