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12月16日发布紧急提醒 清远日报公告

社会热点2022-09-11 16:55:04佚名

清远市12月16日发布紧急提醒 清远日报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清远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12月13日(含)以来有广州市花都区旅居史、12月11日(含)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若收到【清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送的提醒信息,可凭短信到附近核酸检测点免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个人防护。返清后,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有关措施。如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

  三、外省返清人员,倡导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好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近期的旅居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通过加强免疫,能使抗体水平快速增长,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已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满180天、18周岁以上的市民,抓紧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加强针,并积极动员您身边的亲人、朋友尽早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在日常生活中继续养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的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报备  ,核酸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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