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要求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
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附件3材料于考试当天上交考点),同时须提供者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经医疗专业人员研判后,再决定考生能否继续参加考试,因考生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提前到达考点,以保证按时进入考场考生须密切关注并遵守广东省教育厅及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