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疾控11月25日发布提醒 广东清远24小时疾控中心

社会热点2022-09-11 17:50:46佚名

清远疾控11月25日发布提醒 广东清远24小时疾控中心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清远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请11月12日以来到过上海市、11月22日以来到过浙江省杭州市、11月21日以来到过江苏徐州市、11月20日以来到过江苏省苏州市以及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来清返清的所有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乡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及工作单位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清后,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有关措施。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

  三、外省返清人员,请主动检测1次核酸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养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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