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来清远隔离和核酸检测政策 清远市疾控中心提醒,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所有清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均需第一时间到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建议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黑龙江省、福建省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提前向所在居委(村委)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1、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高风险所在行政区来(返)清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中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5、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