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36分,海丰县接到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有一名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陈某在县内。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相关次密接者已转入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该密接人员在海丰区域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行程日期 | 时间段。 | 地点G |
2022年1月7日 | 18:53 至 22:27 | 在深圳市坐网约车到达海丰县城东镇鲤鱼地 巷东13栋家中。 |
2022年1月8日 | 14:30 至 17:00 | 海城镇蓝天广场购物,中山南路“彭记鸡蛋饼" 店、“阿舅九毛膏"店。 |
2022年1月9日 | 14:00 至 16: 51 | 海城镇人民西路名创优品店购物。 |
2022年1月10日 | 13:00 至 16:00 | 龙津华府楼下猫咔店,海城镇红场路“里面那 一家"店,新园解放北路酸奶大麻花店。 |
2022年1月11日 | 16:00 至 16:15 | 城东镇鲤鱼地巷利豪自选店。 |
2022年1月12日 | 15:00 至 16:00 | 海城镇益民路猴太子奶茶店g |
2022年1月13日至 2022年1月17日 | 居家隔离 |
来源: 海丰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落实接触人员排查工作,请与陈某有密切接触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管理管控措施;如在以上时间段有到过相关区域活动的人员,请按照防控工作要求,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如实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旅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