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建议主动上报并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汕尾市出行防疫政策: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汕返汕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汕后1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对国内中高风险区、发生源头不明本地疫情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来粤返粤人员实施14天“应隔尽隔”措施。
》》》》全国风险等级查询
》》》》汕尾市核酸监测点查询
★为了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汕尾疾控中心提醒:
12月6日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开展“四个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12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黑河市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开展“四个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倡导从外省返汕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