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
补充五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
●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 妊娠期妇女。除禁忌症外,市民应做到“应接尽接”,如对禁忌症有疑问,可到接种点做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