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关于经营场所恢复营业的通告全文如下:
一、恢复营业时间
2020年2月20日起。
二、恢复营业行业范围
(一)酒店(旅馆)行业。达到疫情防护要求的酒店(旅馆)恢复营业。
(二)餐饮服务行业。凡具备疫情防护条件并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可采取“打包带走”或通过“外卖订餐”等方式提供就餐服务。对确需现场就餐的,实行单人单桌就餐,餐桌摆放间距不少于1.5米。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允许采取打包或间隔分散就餐。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经营。
(三)洗头理发行业(不含美容美发等其他服务)。采取1对1服务方式,防止人员聚集。
(四)活禽市场。恢复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禁止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的活禽。
三、恢复营业承诺制度
实行恢复营业承诺制度。经营者必须签订恢复营业承诺书,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四、恢复营业的要求
(一)经营者必须按照《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检疫,建立相应台账,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复业。
(二)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入口处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场所内部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并终止营业。
(三)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允许,严禁开展大规模促销、聚餐、集会、展览展示等涉及大量人员聚集的活动。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8615259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