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全文如下:
一、鼓励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企业与区人民政府签订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书,并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无需办理申请、备案等手续即可复工复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做好跟踪服务,为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恢复服务行业正常经营秩序
(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单位及各类商铺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以上经营场所需做好清洁消杀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和空气流通,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提醒进入人员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做好出入登记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经营者要合理疏导人流,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封闭性的包厢原则上不得开放。有条件的企业要正常开启监控设备并做好备份,方便溯源。
(二)影剧院、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体育及健身场馆、图书馆、展览馆等经营单位继续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三、解除社区(村)、小区封闭管理
各社区(村)、小区根据实际情况恢复正常出入,做好体温监测和人员进出扫码登记。
四、继续暂停庆典、集会等群体性活动,“红事延办、白事从简”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