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事项
企业复工复产无需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二、市场监管事项
(一)恢复在集市销售、饲养、宰杀和加工活禽,在集市设立相对独立的活禽宰杀和加工区域。
(二)持续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贩卖、加工等行为。
(二)加大对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无照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交通运输事项
(一)恢复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交通出行和货物运输。
在做好湖北、湖南、浙江、广东、河南等五大疫区人员和车辆登记消毒、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的基础上,恢复县际、县内客运车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
(二)恢复客渡船、圩渡船运营,保障沿河群众出行。
在船主做好消毒、测量体温和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恢复龙头、大埔、凤山、社冲等沿河乡镇客渡船、圩渡船运营。
四、卡点工作事项
(一)保留柳城东(大埔)、凤山、柳城(马山)、六塘4个高速路出口卡点以及G323六塘中团、S507冲脉大要、古砦龙袍3个市际卡点,其他卡点一律取消,切实保障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畅通。
(二)进出卡点人员管控工作要求。对湖北省流入人员要在定点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14天。非湖北省流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无异常者可返工返岗。
五、服务行业事项
(一)市场、超市、宾馆、商铺、饭店以及各餐饮、服务行业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取消不许在店内就餐、不许晚上9点后营业等规定。
以上营业场所要在入口处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未佩戴口罩或体温≥37.3℃的发热人员一律禁止入内;要尽量减少大量人员聚集,餐馆上座率宜控制在50%以下。
单位食堂实行分餐制,或安排错时就餐,就餐人要保持就餐间距。
宾馆、酒店餐厅要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尽量引导宾客同一方向进餐、独桌进餐,封闭性的包厢原则上不得开放。
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复市营业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二)各大餐饮服务配送平台(如美团、饿了吗、酒小二等)恢复配送经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网吧、酒吧、KTV、电影院等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四)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场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放。
六、群体性活动事项
继续暂停广场舞、聚集打牌、打麻将、多人聚集聊天、乡镇圩日等群体性活动。坚持“红事”推迟举行,“白事”从简的原则。
为贯彻上级关于复工复产复商等文件精神,我县鼓励各类可开放行业积极复工复产复商。同时,各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相关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