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广西红十字会捐款)

社会热点2022-09-13 01:11:12未知

桂林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广西红十字会捐款)

  一、当前急需疫情防控物资(耗材)

  ●N95口罩、外科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帽、防护服、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护目镜、防污染鞋套/防污染鞋、长筒胶鞋等。

  ●相关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药品,消杀设备等。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污损,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

  ●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

  按照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所捐赠的防护、医疗、消杀类物资由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验合格后,统一调配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

  联系人:秦小梅(手机)18077336612

  捐赠时请提供以下资料:捐赠单位、生产厂家、品牌、品种、规格、用途、数量的捐赠清单表,产品“三证”(营业执照、税务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盖章)或原件的扫描电子版,以上资料一式二份,一份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存档备查,一份交由红十字会作开具捐赠票据用。

  二、捐款途径

  (一)银行捐款(转账或直接存款)

  开户名:桂林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桂林银行城中支行

  账号:0001 8741 0100 020

  (二)网上捐款

  登录桂林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glshszh.gov.cn)

  或扫描二维码捐款(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

  

  (三)现场捐款

  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957办公室

  时间:09:00-17:00。

  按税务和财政规定,捐赠发票以手写发票形式为主,捐赠时请备注“疫情防控”,并将捐赠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捐款截图发至桂林红十字会捐赠发票专用信箱:glhszh@126.com,以便开具捐赠票据。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通过银行或网络捐款。

  三、捐赠热线

  桂林市红十字会捐赠热线:0773-2820848、2898031

  联系人:夏庆伟 手机18978669276;房健龙 手机:13768433470 传真:0773-2832746。

  四、捐赠用途

  捐赠物资将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善款将用于采购防疫急需物资,救助病患困难家庭,开展公共卫生等。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机构、爱心人士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公开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文标签: ,桂林市  ,疫情  ,防控  ,口罩  ,防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