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全市范围内未开设发热门诊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01不接收以下人员就诊
发热病人;
有流行病学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境外旅居史、进口冷冻食品接触史、疑似新冠病人接触史等)并伴有乏力、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02不开具以下药品
任何退热类药物。
03购买这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消炎、止咳类等药品。
04加强预检分诊,不截留发热病人
预检分诊时发现发热病人,应就地隔离管控并拨打120专车转运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