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发布防控公告,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近14日内有病例报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居(村)委会、单位报备,返苏后立即主动报告,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
二是新冠肺炎防控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2022年3月15日前,闭环管理对象尽量不离苏。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是向公众发布旅行风险提示。2022年3月15日前,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四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得外出。
五是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师生员工或务工人员假期出行建议,明确返校或返岗要求。
六是各地可对外地来苏返苏人员发送温馨疫情防控提示短信,提示做好行程报备,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主动亮码、核酸检测、接种疫苗等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