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疫情防控期居民出行核酸报告要求
(适用时间:以下管理措施4月20日起实行,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结束。>>>点击查看最新疫情消息)
新闻发布会(4月20日) |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提到:
根据当前疫情风险评估情况以及区域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方便市民必要出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将“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等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的要求,统一调整为“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包括电子、纸质等有效凭证”。
第100号通告其他防疫措施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