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社会热点2023-07-18 22:01:45未知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原标题:“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7月18日晚,潮新闻记者从湖南娄底“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受害者家属谢先生处获悉,当天,受害者谢女士收到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抗诉请求答复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不予抗诉。

随后,潮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受害者丈夫周先生。周先生表示,对于“不予抗诉”的结果,自己和老婆以及家人都难以接受,“肯定要想办法再申诉。”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受抗诉 受访者供图

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

事后,谢某被送医救治。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3年4月11日,该案在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因案情疑难复杂,娄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择日宣判。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于7月7日在娄星区人民法院宣判

2023年7月7日,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结束后,受害者家属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一审判决太轻,将考虑抗诉;7月13日,受害者家属向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抗诉相关资料。

事件回顾

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一审判6年,受害人不服在病床上写“我要抗诉”

7月7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证实,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公开宣判,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3个月。

受害者谢女士在写字板上手写“我不服判决,我要抗诉”;丈夫周先生亦向记者表示:“我周一(7月10日)直接去检察院抗诉。”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谢女士面朝下被拖拽2100余米

醉驾超速追尾受害者被拖拽2100余米

全身1/3处擦伤 颅脑损伤

此次一审判决距事故发生已过去10个多月。2022年9月2日,28岁肖某某酒后驾驶宝马车与被害人谢女士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谢女士的裤子被轿车左前照灯灯脚卡住,肖某某非但不停车,反而驾车逃离,将谢女士拖行至市区一加油站地段时,被执勤交警截停查获。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查获

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而且时速每小时69公里,超速38%。事发时,谢女士面部朝下被拖拽2100余米,全身1/3的地方严重擦伤,造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儿子透露母亲想坐轮椅参加庭审

情绪激动血压有点低

7月7日,该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宣判后,记者拨通谢女士丈夫周先生的电话,“我现在在法院,有些事情。”

谢女士的小儿子小周告诉记者,父亲正和法院院长在沟通,“我现在也在法院,他(父亲)现在有事,法院院长正在和他说一些事情。”

小周告诉记者,“我妈妈今天(7月7日)早上是要来法庭的,本来想把她推到车子旁边坐轮椅,过来可以参加庭审,她情绪很激动,血压有点低,最后没让来。”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小周坦言:“她(肖某某)肯定接受呀,我爸我妈肯定不接受这个判决,我们家要抗诉。”

7月8日,对于妻子为何没有到庭,周先生解释称妻子无法离开医院。

“原来她是想坐轮椅去法庭,医院科室是有轮椅的。她前天(7月6日)晚上跟我吵了一晚上。她自己想要去参加庭审,她说那个肇事者害得她本人和我们全家太惨了,她说她就想第一时间知道判决结果。”

受害者得知判决哭了好长时间

家属称“判得太轻”决定抗诉

娄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遂依法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

7月8日,周先生向记者明确,“周一(7月10日)我决定去娄星区检察院抗诉,对她(肖某某)判得太轻了,我要向检察院抗诉。”

周先生告诉记者,“昨天(7月7日)宣判了之后,法院院长跟我们见了个面,帮我们解决了一些问题。跟我们见面就是聊一聊,听听我们家属的诉求,劝我说要是不服判决可以去检察院抗诉,所以我决定周一亲自去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要做一份笔录。”

周先生直言,“她(妻子)不接受这个判决。我昨天中午从法院返回病房,告诉了她这个判决结果,她情绪特别不稳定,她哭了好长时间,不接受这个结果。”

被害女子受访写字板上表达诉求:

“我不服判决,我要抗诉”

记者通过周先生联系采访谢女士,周先生通过现场视频为证——

谢女士斜躺在病床上,嘴里哼唧着吃力地在写字板上比划出:“我不服判决,我要抗诉”

“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最新进展: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

谢女士至今无法讲话,只能在写字板比划着写

周先生解释称:“她现在还不能开口说话,但思维意识是清醒的,只能是在写字板上比划着写,我们听不懂的,或者不懂她意思的,她就在写字板上写,她写得不怎么好,有时候写的都不认识,我们得辨认,根据她的那个笔法,大致猜她的意思。”

记者询问周先生是否拿到判决书,“那就在法庭上放着。”他称没有去签领。

家庭生活困顿母子病房陪护

快递员丈夫10个月没去上班

“民事赔偿我们还没有提起,从肇事到今天他们总共只赔了13万块钱,我妻子在医院救治已经花了100多万了,目前还欠医院90多万元。”

周先生坦言,飞来横祸,让他们四口之家的生活陷入困顿。因为政府部门出面帮忙说明情况,医院也没催缴医药费。

今年38岁的周先生之前做快递工作,谢女士在某配送平台做分拣员,每月有三四千元工资,夫妻俩养育2个孩子,周先生说:“大儿子17岁,现在还没放暑假;小儿子12岁下半年就会上初一。”

为了照顾正在康复治疗的妻子,周先生不得不暂时放弃工作。“因为一个人在医院病房都照顾不过来,我是和我妈妈一起在照顾她,一个人不行的,得要我一起来。”

为了照顾妻子,他已经差不多10个月没去上班。“我做快递员,平时上班每月有万把块钱的收入。”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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