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2年第2号)

社会热点2022-09-13 20:13:08佚名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2年第2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2021年第13号)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疫情,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强调并提示如下:

  一、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的来苏返苏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有感染者和病例报告的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苏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三、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异常症状,应主动向社区报告,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五、广大市民要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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