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清明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2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60号)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集聚,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弹,切实保护人民健康安全,现将2020年度苏州市清明祭扫服务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塔陵)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取消全市2020年度清明骨灰集体树葬、海葬活动。
二、以公墓、骨灰堂(塔陵)为单位,由工作人员免费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代客祭扫服务项目。
三、我市将于3月18日开通“苏城云祭扫”公益信息平台。逝者亲友可免费在线祭扫,详情请关注平台公告。
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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