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09-14 22:37:09佚名

苏州市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苏州市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级响应措施的通告

  一、严把疫情输入关

  1.来(返)苏人员须主动申领“苏城码”。如实做好个人信息申报,对不实申报者将纳入征信系统惩戒,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持有红码、黄码人员须按要求实施医学观察。

  2.继续限制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各客运公司暂不恢复疫情高风险地区省际班车,旅行社暂不开设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线路,本市人员非必须不要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

  3.继续保留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健康检测点。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申报等卫生检疫措施,发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立即转运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4.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隔离。医疗机构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发热病人一律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落实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严把社区防控关

  5.实施社区“网格化”防控。落实小区封闭化管理,加强人员排查走访,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严格落实小区“体温检测+苏城码绿码”通行制度,确保进出小区(村)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6.严格居家观察管控,完善健康申报制度。对居家观察对象实施24小时动态信息管理,为其协助提供日常生活保障、暖心关爱服务。

  7.严禁人员大规模聚集、严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避免公共场所人群汇集。

  8.严格落实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和消毒等工作,全面做好小区公共环境卫生。

  三、严把企业防控关

  9.细化企业疫情管控标准流程。严格实施返岗人员登记、体温测量、食堂分餐、宿舍封闭式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健康信息查检到位、防疫物资落实到位、防控措施执行到位。

  10.在企业出入口建立疫情监测点,从外岗、园区、厂区到各个配套设施,开展全天候疫情巡查,坚决堵塞防控漏洞。

  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预案,确保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

  四、严把重点场所管控关

  12.公共浴室、美容院、游泳场(馆)、电影院、录像厅、游艺厅、网吧、棋牌室、线下培训机构、幼托机构等密闭空间纳入公共场所开放负面清单,暂不复业。继续实行公墓、骨灰堂(塔陵)等骨灰安放场所封闭管理,暂停一切祭扫活动。

  13.有序开业批发市场、商超、酒店等生产生活服务类场所,实行人流量监测和控制,有效落实通风、换气、消毒等防控措施。

  14.室外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等,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础上,实行有序开放。

  15.疫情期间严禁集聚性用餐,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倡导养成分餐或使用公筷公勺等卫生用餐习惯。

  五、严把市民自我防范关

  16.市民应杜绝因响应级别调整而产生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主动配合,继续做好疫情防控。

  17.非必要、不外出,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工作生活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杜绝参加公共集体活动,杜绝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空间。

  18.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注重个人卫生,自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的良好习惯,保持积极健康心态,不传谣、不信谣。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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