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6日傍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从即日起,苏州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
要求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
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阅读原文>>>
社会热点2022-09-14 23:39:43未知
根据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26日傍晚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从即日起,苏州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
要求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
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