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南康区过客家年”南康区300万春节消费券领取攻略
领券对象:定位在南康区本地的居民或游客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10时-1月19日24时
摇号时间:2023年1月20日1时
使用时间:2023年1月20日8时-2月5日24时
【领券入口】
消费券设置
餐饮消费券:100元(满200减100)、200元(满400减200)
商超消费券:50元(满100减50)、100元(满200减100)
注:餐饮消费券和商超券由系统随机各派发1张
注意事项:
1.消费券自领取成功后有效期内使用,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2.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一个订单仅限使用一张。
3.消费券商家使用范围:仅限本次活动指定的商家处使用
4.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虔城购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