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有线电视收费低保户判定标准
目前,根据原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138号)规定,结合潍坊市实际,基本收视维护费对下列人员(机构)实行优惠(凭有效证件),第一终端按13元/机/月收费,第二及以上终端执行普通用户收费标准:
(一)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
(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应享受减免的其他对象。
符合条件的优惠对象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有线电视营业厅详细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