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公安局关于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摩托车、限制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区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大气和区域声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宜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江阴市区机动车辆禁鸣、禁行及限行通告如下:
一、江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江阴市区道路交通具体情况,对相关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设定禁止通行时段、区域,并采取分级管理,分为甲级限行区和乙级限行区:
甲级、乙级限行区内道路上注册登记满 15 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以及排放标准为国Ⅲ标准和低于国Ⅲ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
甲级限行区域内道路上摩托车禁止通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且禁止机动车鸣号;
乙级限行区域内道路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并按照不同限制通行区域发放甲级、乙级和临时通行证,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二、市区甲级限行区范围: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夏东路—梅园大街)、梅园大街、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东外环路)、东外环路(滨江路—芙蓉大道)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其中东外环路(滨江路—芙蓉大道)包含在甲级限行区范围;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东外环路)包含在乙级限行区范围;西外环路、澄张专用公路及其它构成环线的道路不包括在内】。
三、市区乙级限行区范围:以甲级限行区南沿的梅园大街、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为南侧分界道路,东沿的东外环路为东侧分界道路,以及锡澄路、云南路、徐霞客大道、江阴大道、长山大道、滨江东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其中云南路、站西路、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东外环路)包含在乙级限行区范围;徐霞客大道、澄杨路、澄张专用公路、东外环路(澄杨路—芙蓉大道)、芙蓉大道(东外环路—长山大道)及其它构成环线的道路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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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通行的车辆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参照《关于无锡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办理通行证。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的通行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江阴市公安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