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声环境划分范围和类别
为加强环境噪声管理,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日前,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用地开发现状,宜兴制定出台了《宜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宜兴全市,包括5个街道(新庄街道、宜城街道、屺亭街道、新街街道、芳桥街道)、13个镇(张渚镇、西渚镇、太华镇、徐舍镇、官林镇、杨巷镇、新建镇、和桥镇、高塍镇、万石镇、周铁镇、丁蜀镇、湖㳇镇),区划面积1996.61平方公里。
划分类别及标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六类: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为宜兴市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域,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机场周围声环境功能区:丁蜀通用机场。
此外,《方案》还明确,乡村区域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独立于村庄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