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延迟复工后劳动关系热点问题解答
1.哪类职工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期间,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2.职工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停止工作治疗的,企业应如何妥善处理?
职工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停止工作治疗的,应当享有医疗期,医疗期中应当支付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春节假期延长期间正常工作的职工,劳动报酬怎么计算?
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的劳动报酬。
4.职工在延迟复工期间,企业需要支付劳动报酬吗?
需要支付。延迟复工是应对疫情防控的应急措施,在2月3日至9日延迟复工期间,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用人单位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及其他符合规定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职工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正常工资,鼓励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关怀和奖励。期间涉及休息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延迟复工期间,违规复工的企业要求员工提前复工,职工能拒绝吗?
可以拒绝。同时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
6.延迟复工期满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吗?
可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工会或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7.延迟复工期满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吗?
可以。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通过“无锡市政务网”提交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和涉岗职工签名同意表,向各地人社部门申请。
8.延迟复工期满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支付遇有暂时困难怎么办?
倡导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疫情防控特殊阶段,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灵活确定工资的支付周期和日期。
9.延迟复工期满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统筹安排职工休息休假吗?
可以。对因疫情防控不具备复工复业等条件的企业、外地返锡居家隔离期间的职工、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职工、其他有正当理由因疫情原因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其他适用的情形,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年休假和休息日。
10.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的劳动用工权益受到侵害,如何举报投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减少人员流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请优先选择拨打12333或85011432电话、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全省举报投诉平台(http://www.jshrss.gov.cn)等非现场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在疫情解除后请按照劳动监察办案要求,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配合调查。
遇有劳动争议,建议员工与企业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寻求问题解决;需要申请调解仲裁的,优先建议通过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或太湖明珠无锡网上调解服务平台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