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5号通告(有序开放相关经营场所)
为科学精准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专家组综合评估,现通告如下:
一、景区公园室内场所、影剧院、体育健身、美容美体、健康养生等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50%有序开放。
公共浴室、桑拿房、SPA会所、演艺场所、网吧、酒吧、KTV、室内歌舞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游艺场所、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经营场所继续关停。
二、药店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实名购买登记的基础上,可恢复线上线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所在辖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四、继续严格控制展会、庆典、培训、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超过50人规模的,须向所在辖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五、可开放的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在恢复营业前必须按以下要求落实到位。
(一)按规定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
(二)做好场所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
(三)主动申领本单位场所码,并张贴于醒目位置,设置验码专管员严格督促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
(四)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并严格落实三天一次核酸检测。
六、广大市民进入各类经营场所时,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保持社交距离,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
七、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对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场所继续予以关闭,因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自4月23日起施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对其他经营场所开放进行动态调整。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